领取标准:
1. 需在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生育。
2. 夫妻双方需为攀枝花本地户籍且缴纳本地社保。
3. 按政策生育二胎、三胎,且孩子的户籍需在攀枝花。
申报方法:
1. 子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2. “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网上申报
注意:依法收养的孩子可计为子女基数。再婚夫妇在再婚前所生养育、抚养的孩子计为子女基数。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共同生育的孩子则不计为子女基数。双胞胎和多胞胎则按子女个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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