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运动的注意事项

1. 孕期前三个月和末三个月,不宜做运动。孕早期(1-3个月),由于胚胎刚刚种植到宫腔中,胎盘尚未完全形成,过度运动,容易发生流产,特别不要做跳跃、扭曲、旋转、骑自行车等运动。孕晚期(8-10个月),这时胎儿已经长得很大了,运动有可能造成过敏性宫缩,导致早产等问题。

2. 孕期3-7个月,最好做不紧不慢的运动,如游泳、打太极、散步、比较简单的瑜伽等。避免身体接触性、腹部运动、快速爆发性、跳跃性、缺氧性等运动方式。

3. 孕妇在运动进行中不宜大量出汗,不宜太疲劳,以边运动边说话而不喘息为宜,运动后勿着凉,注意保暖。

4. 运动前、中、后注意水分的补充。最好在锻炼前半小时喝水,锻炼开始后半小时再喝水,以后还要喝水,每次喝水不少于200毫升。

5. 患有心脏病、泌尿系统疾病、曾经有过流产史、前置胎盘、双胎妊娠者,均不宜运动。

6. 孕妇运动前,应根据自己体质及胎儿发育情况,首先征得妇产科医生的许可同时了解何种运动适合自己。锻炼中一旦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运动并马上就医:阴道出血;下腹部剧烈疼痛;羊膜破裂羊水溢出;呼吸困难或晕厥以及其他显示孕妇或胎儿出现危险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