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让期房提前交维修基金合理吗?

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房业主应当将第一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为防止开发企业私收维修资金,给证照持有人带来不便,避免经济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的房屋维修资金,可以保证后期的房屋维修,保障生活安全。

需要支付维修资金。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根据其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专项住宅维修资金。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纳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 % 到 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业主和非住宅业主应当根据其所拥有的房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一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