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
2. 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
3. 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第二联和第四联。
4. 交纳人持收据第四联(交易部门或权属部门)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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