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肠胃炎几天能恢复正常饮食

病症消失后的1—3天即可恢复正常饮食。

在急性肠胃炎治疗期间,是不能吃辛辣刺激性食物的,因为之所以会引发急性肠胃炎就是吃了含有病原菌及其毒素的食物引起的,如果在这个时候服用过量的刺激性、不易消化的食物,会引发胃肠道粘膜的急性炎症性改变,加重病情。

因此病人在短期治疗期间需要禁食或忌食,等到急性肠胃炎出现的呕吐、腹泻、腹痛的症状消失后的1—3天才可会恢复正常饮食。

附:急性肠胃炎病期饮食原则

1. 前期

在起病后8~12小时内,可暂时不给饮食,只给些水喝,经过短时间的禁食之后,可给予患者吃清淡的流质食物,如藕粉、豆浆、米汤等,如呕吐、腹泻严重应多给些水分并补充菜汤或糖盐水。

2. 中期

可给患者吃些容易消化及营养丰富的流质或半流质食物,如大米粥、鸡蛋面糊、细挂面、薄馄饨皮、蒸蛋羹等。如腹泻严重或出汗较多,还应适当给病人多喝一些水,补充电解质的不足。宜采用少食多餐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不宜喝牛奶和吃大量的蔗糖。

3. 后期

饮食上宜吃些清素、软烂、温热的食物,避免过早地进食肥肉、生冷坚硬的食品以及多纤维食物,如芹菜、黄豆芽、韭菜、蒜苔等。恢复期后2~3天左右,即可按正常饮食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