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辛辣食物不宜同食。
《本草纲目》记载:“酒后食芥及辣物,缓人筋骨。”酒性本为大辛大热,芥及辣物,又皆属热性,刺激性较强,二者同食,不亚于火上加油。生火动血,贻害无穷,平素体征阳盛阴虚的人更不宜同食。另外,只要是辛辣动火之物,都会刺激神经,扩张血管,更助长酒精麻醉作用,使人疲惫痿软。所以二者不可同食。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