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3.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14. 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15.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为避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建议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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