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是现在买卖房屋很常规的一个流程,一般都没有现房,需要等交房时间。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预售商品房退房条件是什么。
1. 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支付房款利息。
2. 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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