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住证可在办理人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办理条件:
1. 年满16周岁,但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2. 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
办理方式:
1.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 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3. 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4. 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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