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与惩戒区别不在于是否打了学生,而在于是否伤害了学生。
合理的惩戒是一种教育策略,教师应该有惩戒权,也应该合理利用惩戒权。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特别要掌握惩戒的“度”,合理的惩戒是教育,不合理的惩戒就是体罚。
超越一定的“度”,合理的惩戒也会变成体罚,因为,它伤害了学生,而不是教育了学生。
比如,对学生迟到、早退、上课开小差、不参与集体活动等行为,它们够不上行政处罚,而在教师教育无效的前提下,适量地罚学生打扫卫生、罚学生跑步、罚学生抄写单词等,不应属于体罚范畴。
例如:如果说学生没有履行值日的职责,本来要扫教室一天,现罚扫教室二天,这就是合理的惩戒,如果罚扫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就属体罚。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