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这是债务人的义务。
如果债务人履行不能,根据《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
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