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饮食宜清淡,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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