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的过节费一般是计入经费支出,即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过节费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给员工的福利。国家法律不干涉,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是否发放。
一般的公司节假日员工过节费及发放标准:
1.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
2. 其他节假日包括妇女节。
3.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不满1个月的,不发放相应过节费。
4. 在节前离 职或节前1个月内已经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不再发放相应过节费。
5. 过节费发放一般包括公司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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