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 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