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将监护责任委托给他人的,由法定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委托监护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不再是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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