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签发解雇或者解雇失业人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权利,并提供失业人员名单,档案和其他材料从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算起。几天之内,请向管理其失业保险的机构报告。

2.失业人员应在自解雇证书或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60天内在处理机构登记并申请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失业者的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天内核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从确认后的下个月开始,将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还将提供其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