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限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小规模3%减1%到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到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开1%发票!
截止目前,税务局尚未发布该政策的延期文件,不知道该政策是否会继续实施。
因此,建议:
对于今年的业务,发票尽量今年开,不涉及下一年。以后一旦没有展期政策,再发1%就很难了。
如2021年确实发生增值税义务,因与客户关系欠佳等原因未开具发票。第四季度申请增值税时,必须申报未开票收入,以便2022年开具1%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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