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秦置咸阳县,汉代改称渭城县(《汉书·地理志》),唐时属京兆府咸阳县辖区,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渭水北岸。
汉高帝元年(前206)刘邦“还定三秦”后,在咸阳故城置新城县,七年并入长安。
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复置,更名渭城县。
西汉还在境内汉高祖陵寝处置长陵县,汉惠帝安陵陵寝处置安陵县,汉景帝阳陵陵寝处置阳陵县。
太初元年(前104),分长安以东为京兆尹,渭城以西为右扶风,长陵以北为左冯翊,谓之“三辅”。
境内长陵、阳陵二县属左冯翊,渭城、安陵三县属右扶风。
东汉光武六年(30),渭城并入长安。
十五年(39),长陵、阳陵改属京兆尹,安陵仍属右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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