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私立幼儿园应当具备的条件:
1.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 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 有必要的场所。
6. 有规范的名称。
成立私立幼儿园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
2.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执业许可证。
3. 场所使用权证明。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 申办报告。
7.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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