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共鸣的基本解释

解释:

1. 共鸣原为物理学术语,指两个震动频率相同的物体因共振而发生的现象。在文艺心理学中,共鸣指人在审美过程中获得美感时所具有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亦指欣赏者由于自身思想情感与审美对象所蕴涵的思想情感相一致,从而被深深打动,体验到了一种情绪上所激动。

2. 共鸣的产生首先需要主,客体两个方面具备基本前提。从审美客体来说,对象本身必须具有深刻的思想感情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即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打动人心的艺术魅力。从审美主体来说,共鸣的产生首先取决于审美主体的一系列主观条件,如审美主体正常的感知能力,审美主体感性和理性的心理信息储备,以及审美主体对信息的识别,处理,转换,传递和自身的心理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