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领取并填写《退税申请表》。
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的,纳税人应提交退税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管理科、税务所出具的多交税款调查报告、领取并填写《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县或市局局长批准,开具《收入退还书》,按退税程序办理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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