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部门经理、各区域经理、总监对管辖范围内的兼职讲师工作拥有监督权,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培训部组织的各项讲师参与的活动。
2. 全公司人员均有积极担当讲师,总结分享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义务。
3. 积极响应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有效培训,管控课堂纪律,调动课堂气氛,提升培训效果。
4. 各部门、各区域的业务骨干或技术尖子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内部培训讲师。
5. 每年年终,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实施专项奖惩,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未达到规定培训要求的部门,对该部门、培训管理员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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