慷他人之慨:基本释义:利用他人的财物作人情或装饰场面。
出处:明李贽《焚书寒灯小话》:“况慷他人之慨,费别姓之财,于人为不情,于己甚无谓乎?”李贽:生于1527,死于1602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
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
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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