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 高处作业人员需定期检查身体。

2. 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3. 酒后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4. 遇6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露天场所不能登高,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照明。

5. 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得借用设备构筑物、支架、管道、绳索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6. 高处作业必须和高压电线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

7. 衣着轻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不准嬉闹玩笑。

8. 高处不可扔物。

9. 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跳板或铺瓦梯,在屋面、斜坡、坝顶、吊桥、框架边沿及设备顶上等立足不稳之处作业,均应装设脚手架、栏杆或安全网。

10. 高处预留孔、起吊孔的盖板或栏杆,不得任意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