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特点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特点是:

1. 劳动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 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劳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