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和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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