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县外就医治疗办理报销程序,在县外就医治疗时,可自主选择公立医院治疗,出院时需备好发票(原件)、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总清单,以上凭证须盖有医院印章。产妇需出示医学出生证明,补偿对象凭以上材料及个人身份证、医疗证、户口簿前往本中心核实后补偿。若身体未康复或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患者个人和伤口清淅影像资料(手机录影或照片)。
2. 县内住院补偿的程序,县内住院补偿的程序是:自主选择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入院24小时内持患者身份证、医疗证、户口簿到所入住医院合作医疗报账中心登记,出院时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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