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事是宰相,元代之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简称平章。
唐中叶以后,凡实际任宰相之职者,必在其本官外加“平章事”的衔称,始能行使宰相之职权。
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
《新唐书·百官志》说:“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百章事度”。
“平章事”之名始于此,但时非官名。
高宗记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岭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平章事”入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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