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所产生的礼分为三种:
一、礼是自然法
孔颖达《礼记正义》说,“礼者,理也。其用以治,则与天地俱兴。”这里的礼,乃是指永恒、普世的天道,用西方人的话来说,即自然法。
二、
《白虎通·情性》说:“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从规则体系的角度,这里礼又可以分为两类:礼法和礼俗。
三、礼为礼仪
作为天道、天理、自然法的礼是看不见的,作为规划体系的礼也是半可见半不可见的,礼还需要有一套完全可见的仪式来体现、来表达、来强化,这套仪式就是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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