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依法服从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接受社区医务人员对居住环境的评估。
如果居住环境不能满足居家医学观察,应服从社区医务人员安排。
2. 居家隔离期间,密切接触者应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里,专用餐具,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
应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
拒绝一切探访。
3. 密切接触者单独居住,可不戴口罩;在进入和家庭成员共用的空间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口罩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时,应立即更换。
4. 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
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口罩或手肘遮住口鼻。
5. 居室要经常开窗通风,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同时注意保暖。
确保共用空间(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
6. 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房间湿式清扫,保持清洁。
7. 如果密切接触者为哺乳期母亲,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的条件下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8. 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有疾病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经社区医务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
9. 每日至少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
10. 一旦出现发热、寒战、干咳等任何症状要立即联系社区医务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社区医务人员的要求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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