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五品官分为正五品和从五品,其文职京官有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钦天监监正、太医院院使等。
清代的官吏等级制度沿用了自汉魏六朝以来的“九品十八级”基本制度,每一品有正、从之别,如正一品、从一品。
此外还有超品官员,宗室不入八分辅国公、八旗蒙古王公和非宗室封爵伯以上的,都视为超品。
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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