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构成条件如下:

1. 管理的是他人事务。

2. 无法律上的义务。

3. 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21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