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继承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2、立遗嘱的理由;3、立遗嘱人所立全部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4、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5、遗嘱的份数;6、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7、立遗嘱人、见证人和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8、标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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