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
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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