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别人遗忘物算偷吗?

拿走暂时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