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一般流程为:
1. 预约。目前一般是申请人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提出预约申请。
2. 申请。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3. 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 审查。审查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5. 登本。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本。
6. 办理结果。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
具体手续及所需材料以当地房产登记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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