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泪小管断裂,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经手术治疗不溢泪者,不构成伤残等级。
二、泪小管断裂的表现:
(一)溢泪。
(二)泪小管断裂常伴有颜面部及眼睑损伤。
(三)下泪小管断裂较上泪小管损伤为多见。
(四)伴有内眦韧带断裂时泪点有移位现象。
(五)泪道检查:泪小管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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