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出台了有关新三板精选层转板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精选层的股票要转板到科创板和创业板,必须符合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然后还需要符合:
1. 转板企业必须在精选层板块挂牌满1年以上;并且转板企业不存在有被调出精选层股票的情形。
2. 转板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形或最近12个月受到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3. 转板企业公众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公众股东持股10%以上。
4. 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1千人。
5.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之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低于1千万股。
转板指导意见提出,激发新三板企业的激情,对精选层股票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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