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期限10天。
1. 机场办理的《乘坐百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一次性有效,对持有联程、往返机票的旅客,经出示联程、往返机票后可以将有效期延长至乘坐最后一个航班,但不得超过十天。
2. 《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仅限于乘坐中国民航飞机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证件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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