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 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 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 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 总产权复印件1份;

5. 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 《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 产权测量报告;

8. 申请书1份;

9. 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 分割情况说明;

11. 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 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