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单位集资房的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是根据合同的协议来决定的,目前集资房主要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
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一笔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房屋。
如果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就拥有全部产权,如果是部分出资的话可拥有部分产权,但对于集资房,如果职工是全额筹资,将来可办理百分之百的产权。
在产权证领取之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具体集资房的地下车库归属是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单位集资房的地下车库是不能对外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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