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 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 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 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