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的,应提前准备相关的文件材料。
注意事项:
1.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 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 设立登记的应由合伙企业合伙人之一办理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时,可委托企业职工办理登记手续。
4. 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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