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退休人员保留会籍还具有会员资格,但已不同于在职在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会员,一般不再参加工会的组织生活,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工会经费是基层单位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退休职工的养老金)2%拨交的,因此退休会员的福利应当由单位的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负责。
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举办的福利,是否包括离退休会员,由单位行政方决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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