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上言地震是一种缘起法。
既然是缘起法就不能简单的认为是一种地质现象,而应当是由众多因缘(条件)聚合形成的缘起缘灭的生灭法。
佛教主张一切法都是由众多因缘和合而成,那地震也是由内因和外缘和合而成。
所谓“外缘”就是指科学意义上的地质变化现象,而“内因”是指众生(人类)的业力(过去世的种种行为)所感,由此外缘和内因聚合时此法(地震现象)就形成。
因为,佛教讲我们的世界是由“依正”二报组成,物质世界是属于依报,众生(人类)世界是属于正报,依报的物质世界发生变化,必定是为正报的众生世界而有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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