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公司,工商可以实行认缴制,注册资金为零,会计在建账时,如果没有收到股东的投资,那么实收资本应该为零。
出资人的出资,可以一次性出资,也可以分次出资。
你说的“一直等到最后其他应付款-法人挂账金额和注册资本一致,再转到实收资本”方式可以的,也可以分次计入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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