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权是可以约定变更的,约定变更监护权的,由当事人签订协议书,对变更监护权问题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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