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 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 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 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 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 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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