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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