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因此,2020失业补助金的大致发放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申领后的具体发放时间各省市不统一,可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咨询当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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